天津中联资产评定估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现声明如下:
一、本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定估计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定估计协会发布的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应用限制范围使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本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及资产评定估计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定估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评估机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委托人认定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不是真的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三、本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及资产评定估计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组所包含的资产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及资产组经营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预测时所依据的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及资产组经营单位的管理层批准。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及资产评定估计师与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定估计师已经对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委托人确定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进行了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出具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编号为 3520233111-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浙(2023)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6949号)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 200,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自 2023年 3月 7日起至 2033年 3月 7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事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00,000.00元。同时,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2022年 9月 26日,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IFELLC22DH2HEZC-L-01的《售后回租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空压机、焊接机械手组合、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定抵押,并由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抵押期限自 2022年 10月 10日起至 2025年 10月 10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协议下的融资租赁余额为 2,361,918.80元。
3、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编号为“温抵 YQ2024GSE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35233号)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12,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自 2024年 10月 28日起至 2029年 10月 28日止,该抵押物下期末无对应借款。
1、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1月 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600BH20A4GDA1的《履约保函》,存入履约保证金 543,565.43元,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开具的金额为 543,565.43元(期限为 2020年 11月 11日至2025年 11月 5日)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2、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600BH24CCED6I的《履约保函》,存入履约保证金 400.00万元,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开具的金额为 400.00万元(期限为 2024年 4月 9日至 2029年 4月 7日)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3、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9月 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34的最高额为 3,000.00万元、期限为 2023年 9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存单号为05-000273890的 3,000.00万元定期存单为质押,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 2,000.00万元(期限为 2024年 11月 20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的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
4、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4)第 07010号的最高额为10,000.00万元、期限为 2024年 4月 10日至 2026年 4月 10日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原值为 3,383,913.47美元(折算人民币 24,324,923.59元)、净值为 3,214,717.80美元(折算人民币 23,108,677.41元)的出口应收账款为质押物,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2,100.00万元(期限为 2024年 11月 6日至 2025年 4月 3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5、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23信银温乐商票贷字第 01号的期限为 2023年 12月 26日至 2024年 12月 26日的《中信银行商票贷第三方付息协议(两方版)》,存入保证金 300,043.8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该保证金余额下的借款已结清。
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定估计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情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全文。
天津中联资产评定估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和现行价格标准,采取了适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定估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资产组经营单位概况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经营范围:接插件、接插件端子、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镀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 C1地块;乐清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 A地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做增资,变更后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 9月,是一家集太阳能传动装置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焊管、光伏结构件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公司和全球追日系统领军企业 Nextracker(世界五百强企业伟创力(Flextronics)旗下子公司)系战略合作伙伴,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世界各地太阳能电场的建设。
随着太阳能追踪器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客户的需求也逐年增长,公司近几年销售规模也随之增长。为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公司在泰国、美国等地设立多家子公司,上述子公司均已投产,公司年产能可达 15000MW。
根据泰华新能源提供的未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人民币 1,194,056,782.03元、人民币 934,893,224.49元和人民币259,163,557.54元。
根据意华香港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人民币 477,703,488.15元、人民币 386,975,176.70元和人民币 90,728,311.45元。
根据天津意华提供的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 351,236,389.03元、331,479,266.54元和 19,757,122.49元。
根据乐清意迈提供的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 78,112,355.70元、73,937,218.23元和 4,175,137.47元。
住 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后盐村、后桥村(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 186号)
根据乐清海银提供的未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 105,564,141.24元、73,149,540.82元和 32,414,600.42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采购代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销售代理;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营销售卖;太阳能热利用产品营销售卖;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意华成立于 2023年 12月 27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人民币,成
根据上海意华提供的未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分别为 6,078.52元、-547.81元和 6,626.33元。
上表 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摘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781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503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上表 2024年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乐清意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增值税税率 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 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2%,企业所得税率 25%。
子公司天津意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 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2%,企业所得税率 25%。
子公司泰华新能源(泰国)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税率为 7%,企业所得税率 20%。
子公司乐清意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 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2%,企业所得税率 25%。
子公司乐清海银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费率 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2%,企业所得税率 2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收购了乐清意华 100%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由于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乐清意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因此将差额确认为乐清意华相关的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不是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本次评估系确定乐清意华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
1)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编号为 3520233111-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浙(2023)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6949号)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 200,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自 2023年 3月 7日起至 2033年 3月 7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事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00,000.00元。同时,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2022年 9月 26日,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IFELLC22DH2HEZC-L-01的《售后回租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空压机、焊接机械手组合、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定抵押,并由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抵押期限自 2022年 10月 10日起至 2025年 10月 10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协议下的融资租赁余额为 2,361,918.80元。
3)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编号为“温抵 YQ2024GSE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列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35233号)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12,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自 2024年 10月 28日起至 2029年 10月 28日止,该抵押物下期末无对应借款。
1)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1月 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600BH20A4GDA1的《履约保函》,存入履约保证金 543,565.43元,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开具的金额为 543,565.43元(期限为 2020年 11月 11日至2025年 11月 5日)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2)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600BH24CCED6I的《履约保函》,存入履约保证金 400.00万元,为意华新能源在该行开具的金额为 400.00万元(期限为 2024年 4月 9日至 2029年 4月 7日)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3)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9月 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34的最高额为 3,000.00万元、期限为 2023年 9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存单号为